摘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48号),经各单位初步审核、竞聘上岗、民主测评、会议研究及公示,区人社局审核查阅档案,征求区纪委监察局、区卫计局意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48号),经各单位初步审核、竞聘上岗、民主测评、会议研究及公示,区人社局审核查阅档案,征求区纪委监察局、区卫计局意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李建宁等3名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 李建宁晋升区价格认证中心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吴学兵晋升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金新超晋升区白芨沟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不符合晋升资格条件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大武口区纪委监察局、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晋升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晋升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大武口区青山南路13号(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753000) 举报电话: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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