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公益岗的用人制度还是比较严格的,用人单位遵从劳动保障的相关规定,保证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权益! 1、人事部门负责公益岗的审批、安置,财政部门负责岗位补贴的审核、发放以及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就业人员的管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岗的用人制度还是比较严格的,用人单位遵从劳动保障的相关规定,保证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权益! 1、人事部门负责公益岗的审批、安置,财政部门负责岗位补贴的审核、发放以及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就业人员的管理。 2、没有正当理由,对于公益性岗位,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岗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帮扶! 3、对于采取冒名顶替等方式,代替他人等从事公益性岗位从中获利,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的,经过核实后,追回已经发放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并且收缴核销持证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 4、非职工过错等原因,用人单位如果要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虽然停止享受岗位补贴,但是,由财政部门继续为其补贴社会保险直到合同期满。 5、公益岗就业人员自动提出离职,累计请假达到两个(包含)两个月的,或者违反了用人单位规定的,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则本人不得享受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待遇。 6、对自动离职、解聘、退休或解除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向人事劳动保证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由财政部门停发公益性岗位等各项补贴。 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公益岗的在岗人员,对于全年累计请假达到两个月,包含两个月的,用人单位同其解除劳动协议,并且财政部门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请假累计不满一个月的,则发放全月工资,累计一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两个月的话,发放三分之一工资,因公受伤的,工资正常发放指导医疗终结。 对因考核而形成的结余资金可用于对日常工作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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