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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料管理办法

    2019-10-30 15:11 作者:网络 来源: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为某机械加工企业起草的物料管理办法,供参考。 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启用ERP物流管理系统。为了确保ERP物流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采购指令 1.1 采购申请提出 生产部负责生产主料及相关专用物料的请购;设备部负责设

    为某机械加工企业起草的物料管理办法,供参考。

    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启用ERP物流管理系统。为了确保ERP物流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采购指令

    1.1 采购申请提出

    生产部负责生产主料及相关专用物料的请购;设备部负责设备配件的请购;仓管部负责常用备库物料的请购。

    其他部门负责各自部门临时及特殊物料需求的请购。

    1.2 《委托采购通知单》编制

    请购部门负责编制《委托采购通知单》。编制前应检索所申请采购物料的实际库存数量。纳入仓管部管理的物资,应由相关的仓管员在《委托采购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各请购部门应对《委托采购通知单》实行编号管理;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将《委托采购通知单》送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1.3 采购申请审批

    《委托采购通知单》先由请购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报公司领导审批。

    2、采购实施

    2.1 采购中心接到《委托采购通知单》后,应将《委托采购通知单》转换成《采购指令单》(一式三联:采购中心、财务部、仓管部);并按照《采购中心业务运作的暂行规定》的有关原则规定实施采购作业。

    2.2 采购中心应根据与供应商确定的交货方式(自提、送货),依据下列单据验收物料:

    (1) 送货单;

    (2) 材质检验证明;

    (3) 过磅单;

    (4) 其他相关单据。

    3、物料入库

    3.1 采购中心根据验收结果,编制《收货确认单》(一式四联:采购中心、品管部、仓管部、财务部),及时通知品管部、仓管部对物料实施检验,办理入库手续。

    3.2 仓管部仓管员应先根据《收货确认单》检索《采购指令单》,确认所收货物是否有采购指令,然后核对物料代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资料,并在《收货确认单》上签收,然后将《收货确认单》及其他相关单据送交料帐员。

    3.3 仓管部料帐员对《收货确认单》上的供应商代码及名称、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资料核对无误后输入ERP系统,并打印《物料入库单》(一式四联:仓管员、料帐员、财务部、采购部)。

    3.4 对于按重量计量的物料,采购中心应随同《收货确认单》同时填制《按重量计量物料入库数量验收单》,仓管部应及时办理验重手续,在《按重量计量物料入库数量验收单》上注明实际验重数量并签字确认。

    实际验重与申报验重误差在正常许可范围内(±1%)的,按申报重量办理入库;否则,需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的意见办理入库。

    4、不合格物料的处理

    4.1 品管部应根据《收货确认单》及时对物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出具《物料入库检验报告单》,对于不合格的物料,应立即将《物料入库检验报告单》反馈给生产部、仓管部、采购中心。

    4.2 生产部对于不合格的物料,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投入生产的物料,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生产,并对投入的物料进行回收集中,办理退库手续;实物能够退回仓库的,要将实物退回仓库,实物不能或不便退回仓库的,要集中保管,明确标识,严防误用。

    (2)对于尚未投入生产的物料,要立即清理,办理退库手续。

    4.3 仓管部对于不合格的物料,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尚未领用的物料,仓管部仓管员要明确标识,单独管理。

    (2)对于已经领用的物料,仓管部仓管员要进行登记备查,进行跟踪管理,督促生产部门和采购中心及时退库、退货。

    (3)对于生产部门退回的不合格的物料,仓管部仓管员要按规定立即办理退库手续。能够入库的要及时将实物收回仓库,明确标识;不能入库或不便入库的物料,仓管员要到生产现场或物料存放的位置进行验收,集中保管,明确标识。

    4.4 采购中心对于不合格的物料,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商退货、换货办法,根据协商结果,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供应商同意退货、换货

    (1.1)采购中心应根据退货、换货的物料填制红字《收货确认单》,及时送交仓管部。

    (1.2)仓管员根据红字《收货确认单》检验物料,办理退库手续,并将红字《收货确认单》送交料帐员。

    (1.3)料帐员根据红字《收货确认单》填制红字《物料入库单》,同时调整《供应商暂估物料应付款明细表》。

    (1.4)若是换货,则物料到厂后采购中心重新按物料入库流程办理。

    (2)供应商不同意退货、换货

    采购中心应根据《物料入库检验报告单》编制专题报告,对不合格的物料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意见送相关部门处理。

    5、物料出库

    5.1 领料申请

    5.1.1 生产经营中需要领用物料的,领料人应先填写《领料申请单》,根据权限报送厂长或生产部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应对领料人提出的领料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认领用物料的适用性、数量等。

    5.1.2 领料人持经过审批的《领料申请单》到物料仓库,核实所领物料在仓库是否有货,仓管员根据仓库实际库存情况,确认实发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在《领料申请单》上签字。

    5.2 打单

    5.2.1 领料人持经过仓管员签字的《领料申请单》到料帐员处(ERP系统)换取电脑打印的《领料单》(一式四联:仓管员、料帐员、财务部、领料人)。

    5.2.2 料帐员应认真核对确认《领料申请单》上所注明物料的产品工令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料部门、领料用途等。发现错误应及时调整更正。

    5.3 发料

    5.3.1 领料人持电脑打印的《领料单》一式四联到物料仓库领料。

    5.3.2 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发料。

    发料时,仓管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上注明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发料。并在《领料单》上签字,将物料和《领料单》(领料人联)一并交给领料人。同时将《领料单》(料帐员联、财务联)送交料帐员。

    5.3.3、仓管员实际发料与《领料单》有差异的,应即时办理冲红或补领手续。

    5.4 夜班领用物料

    5.4.1 生产人员夜班需要领用物料的,凭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的《领料申请单》到仓管部直接办理领用手续。

    5.4.2 仓管员应于次日上午九时前将夜间发料的《领料申请单》送交料帐员。

    5.4.3 料帐员核对各项领料要素无误后,补登录入ERP物料系统,打印《领料单》。

    6、物料核算与管理

    6.1 物料入库核算

    6.1.1 物料入库原则上按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核算。实际采购价格按发票价格确认。

    6.1.2 对于不能确定实际采购价格的按估计采购价格核算。估计采购价格按送货单价格确认。

    6.1.3 采购中心收到采购发票时,应与原估计采购价格进行核对,当发票价格与原估计采购价格不一致时,采购中心应填制《收货价格调整单》(一式三联:采购、仓管部、财务)。

    6.1.4 仓管部料帐员根据《收货价格调整单》按下列情况处理:

    (1) 对于库存物料数量不为零的,按《收货价格调整单》登记ERP系统,调整库存物料账面单价和金额。并同时调整《供应商暂估物料应付款明细表》。

    (2) 对于库存物料数量为零的,不再在ERP系统进行登记调整。只在《供应商暂估物料应付款明细表》中调整。

    (3) 对于已经领用的物料不再追溯调整领用单价和金额。

    6.1.5 料帐员应于每月2日前编制上月《供应商暂估物料应付款明细表》报送财务部。

    6.2 物料出库核算

    6.2.1 物料出库计价采取加权平均法。

    6.2.2 月末,料帐员通过ERP系统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月发出物料的成本并编制《物料收发存汇总表》、《物料耗用汇总表》,核对无误后于次月2日报送财务部。

    6.2.3 月末,料帐员分仓库编制《库存物料明细表》,核对无误后于次月2日报送仓管员、财务部。

    6.3 如遇节假日,上述报表报送日期由财务部另行通知。

    6.4 实物管理

    6.4.1 仓管员具体负责物料实物的管理工作。

    6.4.2 仓管员应按照5S的要求加强仓库现场的管理,做到物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数量准确。

    6.4.3 仓管员应经常对所管理的物料进行清查盘点,发现短缺、毁损、积压、超期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仓库主管书面汇报。

    6.4.4 仓管员月末应编制《库存物料盘点表》,并与料帐员《库存物料明细表》进行核对,对于盘盈、盘亏的物料要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仓库的帐务调整必须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调整。

    7、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于因生产急需的物料或不便进库的物料,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所购物料在白天上班时间进厂的,采购中心要按照本《办法》2.2条的规定收货,同时通知质检部、生产部、仓管部相关人员到场,即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领用手续。

    (2)所购物料在夜间进厂的,采购中心要按照本《办法》2.2条的规定收货,同时与生产部领用人员办理临时领用手续。次日,采购中心应通知质检部、仓管部、生产部按本规定的正常流程,补办相关入库、出库手续。

    8、监督及奖惩

    8.1 在物料入库和出库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会商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财务部反应。任何人不得相互推诿,影响生产运作。

    8.2 财务部为监督检查本《办法》实施的责任部门,根据执行检查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或表扬,并报请公司领导予以处罚或奖励。

    8.3 具体奖惩条例另行制定。

    9、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试行。

    (责任编辑:环球精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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