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依法整治 安东 商业广场万通地下小商品市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经多部门执法检查, 安东 商业广场万通地下小商品市场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市场分隔独立经营空间(商铺)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
关于依法整治安东商业广场万通地下小商品市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经多部门执法检查,安东商业广场万通地下小商品市场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市场分隔独立经营空间(商铺)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之规定。二、市场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宪好有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用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三、市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该市场存在消防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被县安委会挂牌督办依法进行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之规定和(涟水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特作以下整改要求:1、责令该市场承租方王兵和市场出租方鲁知扣共同将分隔的独立经营空间(商铺)于2020年1月20日前,予以自行拆除,恢复原审批状态;责令该市场涟水县诚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张春将自动消防设施于2020年4月20日前修复完毕,保持完好有效。2.责令安东商业广场万通地下小商品市场在限期内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市场内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复工营业。特此通告 涟水县应急管理局 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涟水县商务局 涟水县人民政府涟城街道办事处 二0二0年三月二十日 经济实惠 价廉物美 承在十多年的地下小市场 将何去何从 点下在看,你越来越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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