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防止不合格品被误用、误入库或误出货,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所有不合格品/批的处理。 3 定义 3.1 不合格品:经过检查判定的不符合公司或顾客要求或技术标准的各类物料、产品。 3.2 待处理品:检验与试验状态不明或不符检验要求的产品(含可疑品)。 3.3 特采品:当各类不合格品在其不影响使用功能或特性之先决条件下,准予的让步或偏离许可。 4 职责 4.1 作业人员负责本工序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和隔离。 4.2 生技科负责不合格品处理措施的制定及处理措施实施的指导。 4.3 质检科相关人员负责抽检中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批的判定、标识和隔离并记录。 4.4 生产部生产车间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等。 4.5 库管、采购部负责将不合格材料退给供应商。 5 来料不合格批/不合格品的处理 5.1 不合格批中抽检中的不合格品质检人员要做好不合格标识,在库房单独分开存放,然后会同采购部、库管合理安排退给供应商。 5.2 试用:如物料为生产急需,其部份不重要项目的检验结果与标准规定的偏差不大时,可作“试用”处置,质检人员在检验单上标识“试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放行。 5.3 挑选使用:被判定为挑选使用的物料,质检人员在检验单上标识“挑选使用”;该物料在投入使用之前将其中无法使用的部份进行挑选并标示、隔离,其余物料复检合格按合格品投入使用。 5.3 降级使用:不能进行挑选但可以改变其用途的物料,可以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质检人员就在检验单上标识用途后,经部门主管、生技科、公司领导审批后放行。 6 半成品不合格品的处理 6.1 返工:各生产工序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合格品,如能采取某种措施返工处置的,应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后自检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6.2 挑选使用:可以挑选使用的不合格品应挑选,挑选出的半成品由质检人员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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