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讯员 邓天新)永仁县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举措,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群就业,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助力贫困户增收、乡村环境改善。 明确条件,严格人员选聘。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设置为信息统计员、卫
(通讯员 邓天新)永仁县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举措,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群就业,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助力贫困户增收、乡村环境改善。 明确条件,严格人员选聘。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设置为信息统计员、卫生保洁员、河道巡河员、治安巡逻员 、生态护林员 、公路养护员,把“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技能、无固定收入、脱贫后仍可能返贫的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劳动力或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通过帮扶措施仍无法达到脱贫标准且有就业意愿,身体健康并能胜任公益性岗位要求”列为人员选聘条件,应聘人员需符合五个条件之一,以及男不超过59周岁、女不超过54周岁的选聘使用要求。 因地制宜,严格选聘程序。全县各乡镇都分别制定了招聘方案,报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后,由各乡镇公布招聘方案,发布岗位信息。经个人申请,村(社区)报名登记、条件审查和民主评议,乡镇审核、评议、公示等选聘程序,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聘符合程序,人岗相适,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好人。 健全制度,严格人员管理。由各乡镇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考勤登记制度 、上岗协议书,明确聘用人员聘用期限、工作职责、补贴待遇,需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选聘人员需与乡镇人民政府一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协议书》,协议期满后,聘用关系自行解除。聘前开展上岗前培训教育,聘期内凡有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无法履职的、群众反映意见大的等情况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解除协议关系,报县人社部门备案,重新按招聘程序组织招聘补充,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劳取酬,发挥作用。 落实补贴,严格资金拨付。乡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贴至少500元,以乡为单位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个人补贴审批表按季度报县人社、财政、扶贫部门备案,所需补贴资金从省、州、县的扶贫资金或上海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中列支。首次申请补贴需提交聘用人员花名册、个人补贴审批表、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协议书》(复印件)4项材料。 2018年至今,全县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745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146人、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30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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