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怎样做与怎样审: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8.4.2条款《控制类型和程度》 非常感谢大家关注本公众号,前期工长发表的一些文章,得到了各位朋友的关注和信任。应朋友们要求,工长要发布一些关于建立体系和审核体系的文章,这些文章纯属个人观点,因为不是某个标准的说
怎样做与怎样审: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8.4.2条款《控制类型和程度》 非常感谢大家关注本公众号,前期工长发表的一些文章,得到了各位朋友的关注和信任。应朋友们要求,工长要发布一些关于建立体系和审核体系的文章,这些文章纯属个人观点,因为不是某个标准的说法,肯定有很多偏颇或者不恰当的地方,希望大家来一起参与讨论,取长补短,工长会根据大家回复情况不断更正,使大家一起共同学习进步。
在阅读本文前,请先关注本号前期文章GB/T19002-2018对GB/T19001—2016的应用指南。
工长说说: 8.4.2控制类型及程度。确定如何对外部供方进行控制取决于外部供方的性质和外部供方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最终目的是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或服务不会对组织稳定地向顾客交付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般组织可以制定一个具体的《外部提供产品、服务和过程控制程序》来满足该条款要求。程序中应规定对外部供方控制的方法。例如,建立“合格供方名录”、“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供方评定记录表”、“合格供方目录”、“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进货检验规范”、“进货检验记录”“采购合同“、”外加工合同”、“供方业绩统计”,也可以对外部供方可以实施第二方审核方法确定其资格,外部供方是否建立质量体系、体系执行情况。可以实行首件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等方式。 根据外部供方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业绩情况可以加大控制程度、按正常控制或放宽控制程度。对有资格要求的外部供方需要评价其资质情况、人员组成、设备设施、历史业绩,对其提供过程中要对人员变化、质量控制情况等进行监视,对过程结果进行检验。 标准8.4.2提出的要求是指导性的,组织应根据组织具体情况,结合外部供方情况和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控制措施。 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查看组织有哪些过程、产品和服务是由部供方完成的,外部供方是如何选择的、对外部供方有哪些控制措施,对过程和最终提供的产品的合格情况的监视,是否针对不同性质的外部供方制定了有针对性质的控制措施,外部供方业绩情况,外部供方出现业绩不合格时的处理方法。最后综合各种控制情况,判断组织对外部供方控制的情况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啰里啰唆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各位老师阅读后能给工长打几分。如果您觉得还有一点阅读价值的话,请转发一下,还可以在下面给点个赞、点一下“在看”,您的点赞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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