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农村的发展,振兴农村的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振兴农村作为一位农民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应分离。土地承包权应属于村集体成员,但经营权应归村集体。具体做法是村集体组织把村里的土地经营权收回
随着中国农村的发展,振兴农村的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振兴农村作为一位农民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应分离。土地承包权应属于村集体成员,但经营权应归村集体。具体做法是村集体组织把村里的土地经营权收回。并且以每亩地收取一定金额的管理费。而种什么作物群众集体商议后统一集中种植。然后再统一由村集体组织釆购种子,化肥,农药。这样减少釆购成本。 二,生产管方面,则有村集体组织:安排村里有劳动能力的留守人员进行田期管理,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报酬金按工时结算。而收入的粮食作物也可按实物分配给拥有承包权的人(扣除人工,管理费,种子,化肥等生产性费用) 三,优点。主要是把年青务工人员解放出来,安心在外务工。不必担心承包土的收种问题。同时也让村里的留守人员也有工可做,有钱可挣。村集体组织相应地也增加了收入。 四,现状。现在农民手里握着承包权和经营权,还是单干。这样不利于集约化生产经营,浪费很大的劳动力。在外务工人员,在秋收忙种时来回奔波,往往得不偿失。这就得强性的收回土地承者的经营权。这样更有利于组织振兴,也有利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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